1. 新发票专用章样式,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
需要盖章的发票,一般是手写或由税务机关打印代开,都是一式数联。普通发票一式三联,增值税发票一式五联。手写发票如果盖章模糊,可作废另外重开,数联废票要盖上作废章,保存,将来号码填表交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如果盖章模糊,也可以作废,你咨询一下税务局处理。盖章方法,检查章和印泥,现在还多用不要印泥的章,油少字不清,油多模糊样,章压到发票上,不可移动,稍用力,前后左右摇晃摇晃,还可以先试盖废纸张,如此能避免问题所说的情况。发票都有工本费,要节约不要浪费,你以后盖章须注意。
2. 发票清单盖公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发票开具内容真实准确,栏次填写齐全,所有联次一次性打印,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清单是作为发票明细内容的载体,作为附清单发票的附件也要遵守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所以发票清单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是公章。
3. 发票盖了2个不同的公司的章还有效吗?
发票盖错发票章这张发票就作废了,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就直接作废,如果次月开具的,则需要开红字发票作废,财务工作必需要认真核对每一个细节,每一笔账数,错了就很麻烦的。四个字:核对清楚
4. 增值税发票第一联发票专用章盖反了?
有效。因为发票章不属于发票认证时的必要要素,就算没有也还是可以认证过去的。但是以后一定要注意,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许盖反,但是有的税务局会有这方面的要求的,所以能避免尽量避免。
增值税发票的七个方面的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和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开票时经过加密产生密文区的84位密文,发票认证时通过扫描解密还原,如果不属于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被影响,是绝对能通过认证的。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5. 财务专用章有编号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
财务专用章编号是备案,是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新式样发票专用章2011年2月1日起启用。现使用的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即:2011年2月1日前发票专用章只能是用旧式样的;自2011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这段时间区间范围内,新式样发票专用章与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并存使用。但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式样发票专用章就全部退出使用。
6. 发票章一定要盖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企业对于开具的发票,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于发票专用章加盖的具体要求,只是要求在盖章处加盖清晰完整即可,并未要求一定要盖正,所以发票章不一定要盖正,是可以出现倾斜的。
7. 发票上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不一样可以吗?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发票专用章上的那一串数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