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风控(抖音审核专员面试技巧)

1. 电商风控,抖音审核专员面试技巧?

注意个人的工作经验,还有个人对薪资的要求。面试的时候不要紧张,然后尽可能的将自己表现的优秀一点,然后张子优势发挥出来

电商风控(抖音审核专员面试技巧)

2. 互联网金融行业该如何突破?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分析显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居民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的认可度将进一步提高。因此,预测到2017年互联网金融消费市场将增加到2万亿元,到2018年则增加到3.8万亿元。消费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15年中国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突破30万亿元,依照中国的人口基数和消费需求,消费金融将是一个数十万亿级的巨大潜在市场。而大力拓展消费金融是当下热点,也是未来的潮流。消费信贷万亿市场规模在几年内仍将会实现翻倍增长。因此,消费金融领域内的各类市场机会吸引了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公司和小贷公司的目光,也使得这一市场逐步成为一个巨大的蓝海。现在消费金融行业正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态势。

纵观整个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走势,净化的行业环境、透明合规的经营者、优秀的商业模式、成熟理性的用户这四个方面是互联网经济能够得以飞速发展的必要因素。展望未来的2017年,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环境、平台定位、优质资产和用户这四个方面获得突破性进展,这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清晰的发展路径。预计到2020年,互联网金融将中国基金投资理财覆盖率从3%提升至25-30%,基本与发达市场持平;将小微融资覆盖率从11%提升至30-40%,为超过3000万家目前未被覆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是近两年中国金融行业最具活力的领域。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专业分析请关注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18-202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3. 电子商务实习有那些单位?

电子商务是当前发展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实习的单位也非常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电子商务实习单位:

1. 电商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知名电商企业,可以在这些企业的电商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实习,了解电商运营、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 咨询公司:如德勤、安永、普华永道等知名咨询公司,可以在这些公司的电商咨询部门进行实习,了解电商市场研究、战略规划、流程优化等方面的工作。

3. 电商服务公司:如顺丰优选、苏宁易购、唯品会等电商服务公司,可以在这些公司的物流、仓储、客户服务等部门进行实习,了解电商服务的实际运作。

4. 创业公司:如小红书、美团点评、快手等创业公司,可以在这些公司的电商业务部门进行实习,了解电商创业的实际操作和挑战。

以上仅是一些可能的电子商务实习单位,具体的选择还需要根据个人兴趣、专业背景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选择。建议实习者在选择实习单位前,了解实习单位的业务特点、文化氛围和实习要求等,以确保实习的效果和体验。

4. 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条例?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互联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数据,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身份确认,以及贷款风险识别、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处置等环节收集、使用的各类内外部数据。

本办法所称风险模型,是指应用于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的各类模型,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模型、反欺诈模型、反洗钱模型、合规模型、风险评价模型、风险定价模型、授信审批模型、风险预警模型、贷款清收模型等。

本办法所称合作机构,是指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清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第五条 下列贷款不适用本办法:

(一)借款人虽在线上进行贷款申请等操作,商业银行线下或主要通过线下进行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贷款授信核心判断来源于线下的贷款;

(二)商业银行发放的抵质押贷款,且押品需进行线下或主要经过线下评估登记和交付保管;

(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贷款。

上述贷款适用其他相关监管规定。

第六条 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上述额度进行调整。商业银行应在上述规定额度内,根据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费场景等,制定差异化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划。涉及合作机构的,应当明确合作方式。

第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将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贷款业务特点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确保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与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

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

第九条 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应主要服务于当地客户,审慎开展跨注册地辖区业务,有效识别和监测跨注册地辖区业务开展情况。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对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客户开展的业务,不属于前款所称跨注册地辖区业务。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体系,切实承担借款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借款人隐私数据保护,构建安全有效的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确保借款人享有不低于线下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将消费者保护要求嵌入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贷款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的职责,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划、合作机构管理政策以及跨区域经营管理政策;

(二)审议批准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三)监督高级管理层对互联网贷款风险实施管理和控制;

(四)定期获取互联网贷款业务评估报告,及时了解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管理、风险水平、消费者保护等情况;

(五)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互联网贷款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二)制定、评估和监督执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划、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合作机构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跨区域经营管理政策;

(三)制定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风险管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贷款限额、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限额及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不良贷款率等;

(四)建立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各类风险,及时应对风险事件;

(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情况、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消费者保护情况,及时了解其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及时知悉风险状况,准确理解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的作用与局限。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应当涵盖营销、调查、授信、签约、放款、支付、跟踪、收回等贷款业务全流程。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获取目标客户数据,开展贷款营销,并充分评估目标客户的资金需求、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商业银行应当在贷款申请流程中,加入强制阅读贷款合同环节,并设置合理的阅读时间限制。

商业银行自身或通过合作机构向目标客户推介互联网贷款产品时,应当在醒目位置充分披露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和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采取默认勾选、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剥夺消费者意愿表达的权利。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要求,通过构建身份认证模型,采取联网核查、生物识别等有效措施识别客户,线上对借款人的身份数据、借款意愿进行核验并留存,确保借款人的身份数据真实有效,借款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的身份核验不得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办理。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反欺诈机制,实时监测欺诈行为,定期分析欺诈风险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反欺诈的模型审核规则和相关技术手段,防范冒充他人身份、恶意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获得授权后查询借款人的征信信息,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线上收集、查询和验证借款人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构建有效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批和风险定价模型,加强统一授信管理,运用风险数据,结合借款人已有债务情况,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和授信方案。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人工复核验证机制,作为对风险模型自动审批的必要补充。商业银行应当明确人工复核验证的触发条件,合理设置人工复核验证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一)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二)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三)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传递、归档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信贷流程关键环节和节点的数据。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数据应可供借款人随时调取查用。

第二十六条 授信与首笔贷款发放时间间隔超过1个月的,商业银行应当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再评估,根据借款人特征、贷款金额,确定跟踪其信贷记录的频率,以保证及时获取其全面信用状况。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款支付应由具有合法支付业务资质的机构执行。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支付账户的监测和对账管理,发现风险隐患的,应立即预警并采取相关措施。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应当根据借款人过往行为数据、交易数据和信用数据等,确定单日贷款支付限额。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遵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受托支付管理规定,同时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互联网贷款的规模和结构、应用场景、增信手段等确定差异化的受托支付限额。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对借款人财务、信用、经营等情况进行监测,设置合理的预警指标与预警触发条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必要时应通过人工核查作为补充手段。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贷款用途进行监测,发现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并追究借款人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完善内部审计体系,独立客观开展内部审计,审查评价、督促改善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效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商业银行提交互联网贷款专项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贷款形成不良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其性质及时制定差异化的处置方案,提升处置效率。

第三章 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进行借款人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查、贷后管理时,应当至少包含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开展风险评估所必需的基本信息。如果需要从合作机构获取借款人风险数据,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合作机构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对外提供数据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并已获得信息主体本人的明确授权。商业银行不得与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开展数据合作。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收集、使用借款人风险数据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有效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借贷双方约定,不得将风险数据用于从事与贷款业务无关或有损借款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借款人风险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数据安全管理的策略与标准,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借款人风险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数据泄漏、丢失或被篡改的风险。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风险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以满足风险模型对数据精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时效性、有效性等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合理分配风险模型开发测试、评审、监测、退出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商业银行不得将上述风险模型的管理职责外包,并应当加强风险模型的保密管理。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贷款产品特点、目标客户特征、风险数据和风险管理策略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技术标准和建模方法,科学设置模型参数,构建风险模型,并测试在正常和压力情境下模型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模型评审机制,成立模型评审委员会负责风险模型评审工作。风险模型评审应当独立于风险模型开发,评审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风险模型有效性和稳定性,确保与银行授信审批条件和风险控制标准相一致。经评审通过后风险模型方可上线应用。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模型日常监测体系,监测至少包括已上线风险模型的有效性与稳定性,所有经模型审批通过贷款的实际违约情况等。监测发现模型缺陷或者已不符合模型设计目标的,应当保证能及时提示风险模型开发和测试部门或团队进行重新测试、优化,以保证风险模型持续适应风险管理要求。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模型退出处置机制。对于无法继续满足风险管理要求的风险模型,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模型退出给贷款风险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四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全面记录风险模型开发至退出的全过程,并进行文档化归档和管理,供本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随时查阅。

第四章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安全、合规、高效和可靠的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以满足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需要。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注重提高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加强对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营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安全测试和压力测试,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网络访问控制和行为监测,有效防范网络攻击等威胁。与合作机构涉及数据交互行为的,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实现敏感数据的有效隔离,保证数据交互在安全、合规的环境下进行。

第四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部署在借款人一方的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器插件程序、桌面客户端程序和移动客户端程序等)的安全加固,提高客户端程序的防攻击、防入侵、防篡改、抗反编译等安全能力。

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保障借款人数据安全,确保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合作机构之间传输数据、签订合同、记录交易等各个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抗抵赖性,并做好定期数据备份工作。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评估合作机构的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敏感数据的安全保护能力,开展联合演练和测试,加强合同约束。

商业银行每年应对与合作机构的数据交互进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确保不因合作而降低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业务连续性。

第五章 贷款合作管理

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覆盖各类合作机构的全行统一的准入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

商业银行应根据合作内容、对客户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银行财务稳健性的影响程度等,对合作机构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并按照其层级和类别确定相应审批权限。

第五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合作机构资质和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的原则,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确保合作机构与合作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主要从经营情况、管理能力、风控水平、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和机构声誉等方面对合作机构进行准入前评估。选择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还应重点关注合作方资本充足水平、杠杆率、流动性水平、不良贷款率、贷款集中度及其变化,审慎确定合作机构名单。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与合作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书面合作协议应当按照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明确约定合作范围、操作流程、各方权责、收益分配、风险分担、客户权益保护、数据保密、争议解决、合作事项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违约责任以及合作机构承诺配合商业银行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等内容。

商业银行应当自主确定目标客户群、授信额度和贷款定价标准;商业银行不得向合作机构自身及其关联方直接或变相进行融资用于放贷。除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本息回收、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商业银行应当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除外。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页面醒目位置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与合作机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自身与合作各方权利责任,按照适当性原则充分揭示合作业务风险,避免客户产生品牌混同。

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和产品要素说明界面等相关页面中,以醒目方式向借款人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的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信息。商业银行需要向借款人获取风险数据授权时,应在线上相关页面醒目位置提示借款人详细阅读授权书内容,并在授权书醒目位置披露授权风险数据内容和期限,确保借款人完成授权书阅读后签署同意。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与其他有贷款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本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管理机制,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商业银行应当独立对所出资的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并对贷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审慎选择合作机构,制定因合作机构导致业务中断的应急与恢复预案,避免对单一合作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模式、资产负债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总额按照零售贷款总额或者贷款总额相应比例纳入限额管理,并加强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合作机构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对单笔贷款出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与合作方合理分担风险。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商业银行与有担保资质和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合作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机构的增信能力和集中度风险。商业银行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对贷款质量管控。

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商业银行应明确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要求其不得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进行清收。商业银行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对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及时识别、评估和缓释因合作机构违约或经营失败等导致的风险。对合作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全面评估一次,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将其列入本行禁止合作机构名单。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首次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当于产品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一)业务规划情况,包括年度及中长期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业务对象、业务领域、地域范围和合作机构管理等;

(二)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互联网贷款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互联网贷款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及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管理政策和程序,互联网贷款业务限额、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限额及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等重要风险管控指标;

(三)上线的互联网贷款产品基本情况,包括产品合规性评估、产品风险评估,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配套服务情况;

(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十九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等,对商业银行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评估,重点评估:

(一)互联网贷款业务规划与自身业务定位、差异化发展战略是否匹配;

(二)是否独立掌握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

(三)信息科技风险基础防范措施是否健全;

(四)上线产品的授信额度、期限、放款控制、数据保护、合作机构管理等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否全面有效。

如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要求,应当要求商业银行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等。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年度评估报告。年度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业务基本情况;

(二)年度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三)业务风险分析和监管指标表现分析;

(四)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及改进情况,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五)风险模型的监测与验证情况;

(六)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情况;

(七)投诉及处理情况;

(八)下一年度业务发展规划;

(九)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互联网贷款的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合作机构管理等在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调整的,商业银行应当在调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调整情况。

第六十二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等对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及相关集中度风险、跨注册地辖区业务等提出相关审慎性监管要求。

第六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数据统计与监测、重要风险因素评估等工作。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互联网贷款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其行为严重危及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严重违反本办法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经营互联网贷款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互联网贷款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除第六条个人贷款期限要求外,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条 过渡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过渡期内新增业务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过渡期内的互联网贷款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于办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符合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书面报告和整改计划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由其监督实施。

5. 做电商被人恶意下单怎么办?

如果遇到恶意下单的情况,首先需要及时联系平台客服或者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反馈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可以考虑对恶意下单的用户进行限制或者拉黑处理,以防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另外,建议加强交易安全措施,如设置风控规则、加强审核流程等,以降低恶意下单的风险。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遵守平台规定,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6. 国内区块链交易平台有哪些?

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不是一个东西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拥有去中心化,去信任,难以篡改,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等诸多特点。

而京东,百度,腾讯,阿里等都推出了自己的区块链平台,而这些公司的区块链平台是没有代币的概念的。

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的一部分

数字货币,或者叫做通证(token)只是区块链技术中的一部分。数字货币的价值实际上是这个数字货币所属的区块链项目价值的提现。

国内常用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主要有

1、币安

2、火币

3、OKEX

4、ZB

5、Gate

数字货币波动很大,新人切勿盲目进场

7. 京东白条风控了怎么解决?

1、测试一下自己的白条是不是被虚拟的风控了,这种情况的白条,不能充值话费,不能购买虚拟物品,不能使用付款码进行闪付。

这种风控的,只需要购买实物的商品就行了,后续保持良好继续,信誉会慢慢恢复的。

2、测试一下自己的白条,能购买手机。京东商城app里面随便找一个手机进行购买,查看一下支付的时候能不能显示白条这个付款方式,如没有白条,则说明也是被风控了。这种类型的算是风控比较严重的了,既充值不了虚拟的,也买不了手机。

3、解决京东白条风控的终结办法:购买非手机的实物商品。只要你的白条不是被锁定的,被封的状态,就能使用这个方法解决。

拓展:

京东(JD.com)是中国最大的自营式电商企业,2015年第一季度在中国自营式B2C电商市场的占有率为56.3%。京东集团旗下设有京东商城、京东金融、拍拍网、京东智能、O2O及海外事业部。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担任京东集团CEO。

2014年5月22日,京东在纳斯达克挂牌,股票代码:JD。2015年11月12日,京东商城入选MSCI中国指数。

2016年6月8日,《2016年BrandZ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公布,京东首次进入百强榜,排名第99。

2018年4月,京东到家与武汉中商联合推出“轻松购”无人自动收银项目。 6月18日,京东集团和谷歌宣布,谷歌将以5.5亿美元现金投资京东。

11月20日,京东宣布京东金融品牌升级为京东数字科技,旗下子品牌京东农牧正式亮相。

12月12日,“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后,宿迁东泰锦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16.13%的股权成为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刘强东以14.02%位列第二。

12月27日,京东宣布回购10亿美元股票,股价涨6.84%。

免责声明:本文作者:“游客”,版权归作者所有,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分享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信息贵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我们将在24小时内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
(182)
老年斑是只有老年人才会长吗(为什么老年人
上一篇 2024年07月04日
暂无数据
下一篇 2024年07月04日

相关推荐

  • 塑料门窗走潮流范 质量急需改善

    字号:塑料门窗具有质轻、价廉等优点,深受广大消费者偏爱。再加上绿色环保,更是一种新型发展趋势。只不过在门窗行业中,不管是产品质量还是技术都有待提高,这也将是一种新的发展机遇,让塑料门窗迈向国际。据了解,美国的购房者往往都要求建筑商用什么样的、...

    2024年01月13日
  • 青藏铁路有多难修?两大世界性难题令专家束手无策,天才一计解决

    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带我们走进人间天堂,青稞酒酥油茶会更加香甜,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韩红老师的一首《天路》,带领大家认识到了青藏铁路的深远意义,因为这条天路的建成,使得中华人民和人间天堂间的距离被无限拉近了。就连边境的军事后勤,都因...

    2024年02月05日
  • 阿德官宣退役,结束16年职业生涯,但球衣人走茶凉

    NBA2023常规赛也即将来到尾端,群雄争霸的季后赛马上到来,NBA各支球队也完成了前所未有的补强。但是NBA自由市场还有很多优质的自由球员,但是球队的大名单容不了他们。比如甜瓜安东尼,阿德、他们就是传统的类型锋线球员,由于他们的年龄摆在哪里...

    2024年02月22日
  • 618将至,市售最具性价比的8Gen2高性能手机选购指南及优缺点汇总

    本内容来源于@什么值得买APP,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科技数码新视界618将至,加上最强安卓处理核芯骁龙8Gen2发布近半年,各大厂商竞相发布搭载该处理器的高性能旗舰手机,其中不乏高性能低价位的机型,随着竞争对手天玑9200+的发布,一些...

    2024年02月23日
  • 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已达成停火协议(会成为俄罗斯与土耳其博弈的新焦点吗)

    一定会,现在亚美尼亚甚至威胁用弹道导弹袭击土耳其。伊斯坎德尔导弹是俄罗斯军队中的一款王牌地对地战术导弹,其性能被认为是世界同类产品中的佼佼者,堪称俄罗斯军队的战术导弹王牌。这样一款威力巨大的武器,通常其作用只是进行威慑,没有那么多的机会进入实...

    2024年03月04日
  • DNF:男魔法师3月7日新增TP技能有哪些?你会选择点满这些技能吗

    这一期我们把已经鸽了很久的男魔法师新增TP给大家做了,虽然大家都知道是新增攻击力的属性,但是评论还是非常多的玩家要看,我们也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一个:魔皇魔皇的60级技能【元素浓缩球】,新增TP效果是每级提升10%的技能攻击力,这个技能的成长...

    2024年03月08日
  • 2023年长沙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每一滴水可口可乐都在乎!

    新湖南客户端5月26日讯(记者朱倩通讯员周昌靓)2023年长沙市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推进城市节水,建设宜居城市。旨在推进城市节水减排,提高城市发展韧性,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全面推动形成全民节水、护水、惜水的行动自觉。节约用水、保护水...

    2024年03月09日
  • 极品飞车13好玩吗(汽车类单击游戏有哪些)

    汽车类竞速游戏在PC版上最有名的就是极品飞车系列,目前已经出到极品飞车13。今年11月极品飞车将会全球发布极品飞车14:热力追踪2还有就是F1,今年10月将会全球发布F12010PC版游戏在PS3和XBOX360上最出名的就属于GT赛车5了...

    2024年03月26日
  • 征集志愿什么时候录取(安徽征集志愿什么时候查到)

    2023安徽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预计2023安徽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预计在7月23日开始。一般来说征集志愿的录取结果会在填报结束后的一到两天内公布。以下各批次是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可供考生作录取时间参考...

    2024年05月03日
  • 越王勾践电视剧(有哪些描写秦汉五代十国的电影)

    东游记,封神榜,争霸传奇,越王勾践,商鞅变法,荆轲传奇,战国,宰相小甘罗,乱世英雄吕不韦,大汉天子,汉武大帝,隋唐英雄传,大唐情史,贞观长歌,杨贵妃秘史,胡笳汉月,武则天秘史,薛仁贵,大明宫词,神探狄仁杰,大宋提刑官,问君能有几多愁,江山风雨...

    2024年06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