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几点上班?
上午九点。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是上午九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上海作息时间基本上都是上午九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因此房地产交易中心是9点上班。
2. 为什么上海房产过户需要20天时间?
最快十五个工作日能办好。
去名字即把原共有房产的其中一人或多人持有的房产过户给原共有房产的其它人,可买卖过户或
赠予过户。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转让的部分的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
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
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部分房产,税费约为转让的部分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
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
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
右。
3. 2021补办房产证?
房产证是房屋重要的凭证,但是可能年代久远或者没有保存好,一些人们把房产证丢失了,那么,2021房产证挂失补办要多久?
通常情况,只要材料齐全,在提交声明6个月之后,在现场补办房产证,现场就能拿到房产证。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4.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已审核什么意思?
是指审核完毕,就是说一切处理完成,再等半个月就可以去领证。这是一切都符合相关手续的通知,只要静等15个工作日就可以了。
5. 上海有房无房认定标准?
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2021为外地无住宅,在上海首次购买,算首套;有一套住宅,但已经结清贷款并已经卖掉,名下无房,再次购买新房算首套;外地有房,上海无住宅,无贷款,在上海购房资格认定为首套。上海单身人士,只能买一套。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套住宅,成年后(18岁以后),单独购买住宅认定为首套;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共有两套住宅,成年后,不再具有购房资格。(产证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的除外)
6. 2021上海房屋过户直系亲属流程?
2021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流程第一,直系亲属、抚养人、赡养人之间的无偿赠与。
(1)营业税:不征收;(2)个人所得税:不征收;(3)契税:受赠人缴纳3%,再转让房产,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计税。
第二,2020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夫妻之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第三,2021年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费用:父母与子女之间。
7. 上海居住证换当天能拿到吗?
居住证明的话是可以当场就可以拿的到的,只要你符合程序,所有资料都带齐的话,当场就可以拿到。
上海居住证的大概办理过程
办证历时:7个月
办证过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居住登记→6个月后申请居住证(居住登记有效期1年) →制卡→发证
办理费用:免工本费。租赁合同网签是否收税:部分区征收房东3%-5%的税
我们再一起看看,直上海居住证办理详细流程!
租赁合同网签
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程序
(一)申请
1.网签备案一体化申请:凡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的,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提出新增或注销网签备案申请;
2.仅备案申请:对于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但租赁服务单位暂无备案权限的,由租赁服务单位为租赁双方当事人办理网签并出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租赁任意一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备案申请;暂不具备租赁合同网签条件的,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提出新增或注销备案申请。
(二)受理
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尚未齐备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三)网签、备案
网签备案一体化申请的,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办理新增或注销网签,同步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新增或注销备案,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详见附件1);其中,通过租赁服务单位办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在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用户注册。
仅备案申请的,租赁服务单位为租赁当事人办理网签后,出具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由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为租赁当事人办理新增或注销备案,打印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租赁当事人在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可自行下载网签合同文本。
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对接本市“一网通办”后,租赁当事人可通过相关门户网站、APP等渠道,在线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办理地点
房地产交易中心、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及经认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
居住登记办理
1.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集体证明由单位或保卫部门出具 加盖公章!具体的和办事处确认!)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居住证办理
居住登记满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材料
1、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办理地点
居住地所属的社区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登记凭证》受理回执。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公安部门制作的《居住证》后,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交回《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
境内来沪人员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